摘要
社会公德的培养是以尊重个人权利为前提的,个体的道德自治不仅是对个体权利的追寻,而且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它既不是个人权利的肆无忌惮,也不是漠视个人权利的曲高和寡。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公共生活中,无节制的自私自利与无原则的大公无私对于公民道德自治都是一场精神与现实的闹剧。
出处
《中国德育》
2019年第7期24-29,共6页
Moral Education China
基金
2018年河南省哲社项目"习近平新时代的公私观及其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启示"(2018BZX010)
201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项目"当代我国公权与私权的抵牾与和谐"(2016ZD006)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