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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协税护税”税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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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协税护税就是国家各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协助并有效维护税收法规的实施。其对象既有税务机关也有纳税人;其方法是既监督又协助。也就是说,既监督并协助税务机关执法征管,也监督并协助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监督和协助方法有公开直接法和隐蔽间接法两种。所谓公开直接法即是设立专职机构,或组织兼职人员,根据征纳双方具体情况及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协助征收,配合管理。
作者 何力
机构地区 沈河区税务局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0年第6期18-2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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