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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在惩治腐败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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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通过刑事立法形式,将严重的腐败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为惩治腐败行为提供法律依据。腐败行为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弄权渎职、权钱交易是腐败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将严重的弄权渎职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用刑罚惩治之,是遏制腐败行为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以后。
作者 赵炳贵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1990年第6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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