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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好帮手 维稳新途径 律师大舞台——奉新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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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是指由政府或政府部门聘请或配备的,专为政府机关处理有关政府法律事务或提供专业意见的法律专业人员。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协调、组织和引导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对于加快建设"法治江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当代江西》 2014年第2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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