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树立“五种意识” 依法惩治腐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监察法》公布实施以后,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应当树立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维权意识、保密意识'五种意识'。树立法律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权限。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监察法》依据宪法制定,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既是组织法又是程序法,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
作者 吴党国
出处 《当代江西》 2018年第7期56-5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