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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联名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是搞非组织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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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利'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伺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因此,只要党员按照党章赋予的权利。
出处 《党建》 1988年第11期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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