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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俄密约》的性质及其对中国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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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07~1916年的十年里,日本与俄国陆续签订了四次划分在华势力范围的'密约',结成了秘密同盟。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帝国主义侵略性条约,在四次'密约'的框架下,日俄两国又各自与中国签订了一系列条约。依据这些条约,俄国不仅保住了在中国东北北部的权益,并将势力扩展到蒙古地区;日本则获得了在中国东北南部及内蒙古部分地区的权益,为日后全面侵华奠定了基础。
出处 《大连近代史研究》 2010年第1期114-123,共10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战后东北亚国际关系史研究”(05JJDGJW006)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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