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83年8月25日法国强迫越南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顺化条约》。按照条约,法国夺取越南的外交权、司法权、官吏任免权、征收关税权以及其他许多特权。可是,事隔不到一年,1884年6月6日,法国再次胁迫越南政府签订《顺化条约》(俗称第二次《顺化条约》)。人们不禁会问,法国为什么要逼迫越南签订第二次《顺化条约》?它是怎样签订的?与第一次《顺化条约》有何差异?下面拟就这些问题谈谈笔者一己之见。 1883年,法军继在纸桥惨败之后,又受挫于怀德,时值顺化朝廷君主亡命、权臣和王室争权夺利,法军于是决定趁机采用武力迫使顺化朝廷屈服。早在这一年3月,法军业已封锁越南中圻和北圻的海域,这时突然攻占顺化河口的顺安炮台,继而进攻越都顺化。在法国侵略者的心目中,“顺化是冲突与斗争的策源地。从那里发出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