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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湖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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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指导、管理与协调,近日省政府以鄂政发[1998]12号文《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劳动厅关于加强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意见的通知》批准在省教委设立“湖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与省教委成教处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作者 徐坤
出处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 1998年第3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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