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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阅读课”的价值取向及其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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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本)明确规定课外阅读量:“五年制不少于100万字,六年制不少于150万字”。这已引起众多小学语文教师的关注,不少教师在语文总课时不变的前提下,为此开设了“阅读课”,这是一种明智之举。阅读课如何操作?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弄明白开设“阅读课”的出发点,明确其价值取向。一、“阅读课”的价值取向阅读心理学家吉布森和利文提出:“阅读乃是从课文中提取意义的过程”。这里的“课文”一词是指包括印刷的文字、图画、图解、图表在内的等等阅读材料。这里的“提取意义”
作者 陈长义
机构地区 黄陂区教科室
出处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 2001年第2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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