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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之春》教学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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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课程标准指出,“艺术教学要引导学生把自己的艺术感知、艺术创作和艺术反思联系起来,使艺术感知为艺术创作提供材料,使艺术创作丰富和强化艺术感知,使艺术反思对艺术感知、艺术创作做出梳理和评价,并为进一步感知和创作提供指导和方向”。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我选择了《新疆之春》这一课,在本课中很好的将音乐与地理、历史、美术等学科融合在一起,赋予了“欣赏”一个新的意义,围绕乐曲学生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编律动、创诗歌、画图案、编故事等等,使得单一的听赏课变成了一节综合实践艺术创作课。活动开始了,我请学生根据我的舞姿提示猜出地名,并在交流互动中了解新疆维吾尔族的地理。
作者 丁海云
出处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 2004年第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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