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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幼儿为本 实现观念到行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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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教育要“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力,尊重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马古拉丝也曾提出“儿童有强大的不可估的力量,儿童应受到绝对的尊重,教师在教育儿童前必须先了解儿童。”它们都指出教育的视点应转向研究幼儿,关注幼儿,教育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实现儿童权利上,强调教师的作用是“针对幼儿做”,不是“给幼儿做”,即实施“以幼儿为本”
作者 杨芳
出处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 2004年第9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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