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从1994年开始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我国推行这种科学的管理办法,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把银行建成真正的银行,并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央银行加强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步骤.作为国外银行业的一种科学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在我国的实施,将对我国银行业的资产负债管理带来哪些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现状如何?如何根据我国国情,按照巴塞尔协议的基本规定,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这些都已成为摆在广大理论和实际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在此,谈谈笔者的一孔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