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是一场由政府主导推动的区域性重大改革事项。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需要有来自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支持与促进。"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人大发挥地方立法、监督、重大决策以及广大代表的作用。过去3年,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加强有关"两型"社会建设地方立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等方式,为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必须以促进循环经济和自主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以加强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有关"两型"社会建设重要问题的监督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并要进一步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和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