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开网络法律课程,出版网络法方面的系列论文集,有必要,而且有益处。这有助于唤起学术界及立法界对这方面的注意。实际上司法界已早就不得不注意了。如果我国学术界、立法界再不重视起这方面的问题,我们肯定要落后。不仅是必然落在发达国家后面,还可能落在经济实力本来不及我们的发展中国家后面。正如北大的王选教授说过的:我们可能会错过一个时机,但我们不应错过一个时代(大意)。这第一部《网络法律评论》,肯定会有一些带幼稚、初步特征的缺点。这不奇怪。
出处
《网络法律评论》
2010年第1期7-8,共2页
Internet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