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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法官经济待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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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法官经济待遇虽然历经变迁,但基本建立了符合时代特征的体系。科层化且高于公务员平均标准是民国法官经济待遇最为核心的特征。此外,民国时期确立了法官经济待遇不断的改善和调整的基本原则。更为重要的是,民国政府还通过不改变职级而提高经济待遇的方法保证基层法官队伍的稳定;通过统一司法经费,分区域补贴,解决法官待遇地区差异问题。这些做法对当前法官经济待遇改革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作者 葛峰
出处 《东南法学》 2014年第1期185-198,共14页 Southeast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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