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ICSID是国际上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的最为重要的机构。中国作为ICSID公约的成员国,面临着国家豁免、相关国内法缺乏、公共秩序保留、审判监督程序、《纽约公约》的适用等困扰ICSID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问题。在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加大改善投资环境力度,改革涉外投资体制的背景下,如何遵守公约义务,确保ICSID裁决在中国顺利承认与执行,扩大投资合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围绕ICSID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展开分析。
出处
《东南法学》
2015年第2期22-28,共7页
Southeast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