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雷洋之死'重新将公众的视线集中在公民死亡案件死因的认定问题上,雷洋扑朔迷离的死因并非个例,类似'躲猫猫死''喝水死'等疑云下的死亡结论,暴露了我国现有架构下死因认定程序的诸多弊端。由于现行的死因认定程序具有认定主体的单一性、认定程序的封闭性及法律规则的分散性等特征,使得这一直接影响案件是否进入刑事程序的死因结论往往公信力不足,无疑不利于公正司法的构建。因而在我国现实语境下重构死因认定程序迫在眉睫,应吸收域外施行的死因认定程序中的控权及民主等司法理念的合理内核,建立独立、公开裁判的审前死因裁判机制,以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更利于发现案件客观真实。
出处
《东南法学》
2016年第2期132-140,共9页
Southeast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