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日刑法中的罪责概念,与我国刑法学中的刑事责任概念有所不同,但这并不能阻碍我国理论对其的借鉴。晚近以我国刑法界先后借鉴德日刑法学的人格罪责概念、规范罪责概念和功能性罪责概念。这些罪责概念存在国家主义倾向、含义模糊不清、消弱罪责原则等缺陷。本文在综合分析各种罪责概念优缺点的基础上,借鉴法律罪责概念。这一概念能够更好地保障罪责原则的贯彻,更为清晰地阐述确信犯罪理论。
出处
《东南法学》
2017年第1期97-106,共10页
Southeast Law Review
基金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FX102)
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度项目(ADLZFZ15ZD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