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司法裁判过程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为内容,就案件的处理来说,其事实部分和法律部分也许很难截然地区分开来,事实认定与法律诠释常常交织在一起,呈现一种互相依赖的态势。但是,如果就一般意义上的事实认定指案件争议事实最终被法官所确定(虽然该案件事实实际上已经是被法律格式化的事实)。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08年第1期11-27,共17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
基金
作者所承担的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事实认定过程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以民事诉讼为中心”(项目编号:2007B06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