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人际关系的复杂化、利益冲突的加剧使得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日益凸显。司法实践表明,由于婚姻家庭纠纷的人身性和长期性等特点,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相比之下,人民调解机制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时更具适用性。在闽南地区(指厦门、泉州、漳州三个地级市所辖区域),其人文、地域等特征使得人民调解机制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2年第1期99-113,共15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
基金
厦门大学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课题——《婚姻家庭问题中人民调解机制的建构研究——以闽南三角地区为例》(课题编号:XDDC2011063)的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