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境,同安法院注重发挥调解优势,积极探索诉调对接的新机制,有效整合社会公共资源,缓解审判工作压力。然而,由于囿于司法资源、运行模式等限制,诉调对接工作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调审一体'、社会协同不足等问题,导致调解出现'合意贫困化'倾向。为此,应吸收实践模式的先进做法,回归诉讼和调解的本质属性,交错应用非诉和诉讼法理,'有限地分离'调解和诉讼程序,使二者在一定距离间实现'公共耦合',充分发挥调解和审判在纠纷化解中的组合优势。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4年第1期74-83,共10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