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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案件复查制度的困境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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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当事人私益救济主义为理论基础建构的民事检察案件复查制度,导致大量复查案件及巨大的矛盾息访压力向上级检察机关特别是省级检察机关集中,冲击省级检察院正常的办案和对下指导职能。民事诉讼检察以监督法院公权力为宗旨,非以救济当事人私益为直接目的,复查制度必须回归这一理论基础,确立诸如案件抽样复查、重点案件复查、专项复查等复查方式。复查应依职权启动,与当事人是否申请无关。
作者 许志鹏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5年第1期17-23,共7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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