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程序规范化建设不仅需要掌握法院执行程序的实际状况,而且需要统一执行权的运行规则。东莞市两级法院对辖区内法院执行程序的运行情况展开调研,发现、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执行程序规范化具有三个方面的深层意义:其一,统一执行权运行规则,增强司法公信力;其二,提升强制执行的威慑力,确保权利人的权益;其三,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效能最大化。执行程序规范化改革的有效推进需要继续细化改革内容,改进执行程序,完善推进方法。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5年第1期148-155,共8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
基金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法院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及规范化改革”课题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