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有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司法实务中法官在审查案外人异议与审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时适用法律观点不一。若不解决此类问题,势必影响司法的公信力。以涉不动产案件的审理与执行为视角,从法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物权法》相关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之间的冲突,有助于解决法官在具体案件审查、审理活动中法律适用之难题。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5年第1期381-391,共11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