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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合并之诉与原告实体权利的一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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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备合并之诉具有保障原告实体权利实现、降低诉讼成本、促进裁判统一、遏制不诚信行为的功能,域外理论和实务均已认可预备合并之诉的地位。在我国,由于现行法律中预备合并之诉制度的缺位,原告在实务中常陷入困境。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民事诉讼法框架下增设预备合并之诉。在制度设计上,可以从一审、二审的审理程序、备位之诉的诉讼系属、诉讼费收取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作者 余巍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6年第1期204-213,共10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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