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议过程中就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人民陪审员和职业法官开始分工,由法官和陪审员对事实问题共同负责,法官对法律问题独立负责。对人民陪审制度中法律审和事实审分离机制的探讨,有助于进一步发现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以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保证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方面真正发挥作用,改变长期存在的'陪而不审'现象。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6年第1期226-235,共10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