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实践,甚至直接主导其体系构建和具体运作。然而,由于未能在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下科学地处理审判权与社会纠纷解决网络的关系,整个社会纠纷解决体系呈现出功能相对离散化、中立地位失衡化、人员配置业余化、信息严重阻隔化等困境。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调研,课题组通过实证数据和理论基础的双重分析,厘清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希望对整个社会纠纷解决体系和纠纷化解能力现代化有所裨益。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7年第1期223-235,共13页
Southeast Justi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