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揭一词,从广义上来说,包括任何形式的质押和抵押;从狭义上来看,则不包括抵押,是指属主、业主或归属主将其物业转让于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属主权、业主权或归属主权转让回予按揭人。目前,香港有银行154家,其分支机构超过1400间。在香港,房地产业所占用的银行资金,高达香港银行放贷的1/4,其按揭业务非常兴隆。 一、按揭贷款在香港房地产金融中心的特殊作用 香港金融业向房地产提供信贷,主要采取按揭贷款的形式,其作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取得按揭贷款能提高房地产商自有资本的效能。 香港房地产商要营建房地产项目,在他以自有资金支付买地的定金后,其余地价款的大部分来自银行按揭贷款。房地产商买下土地后,以自有资金完成基础工程,至于房屋建筑工程所需资金,又可向银行贷款,条件是把要建的楼宇抵押给银行。买地贷款和建筑贷款往往在买地前后就与银行一次性谈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