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加快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逐步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国办发[2001]1号文件要求,从2000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符合高等教育特点与需要的新型高等学校后勤保障体系。所有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
出处
《无锡教育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100-101,105,共3页
Journal of Wuxi Educ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