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长期保持和增进农村基层管理体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扩大集体经济,在农村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具有"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四化同步的农业新管理体系。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鼓励在农村地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农业各项政策有力支持了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农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对于这些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经营主体,与分散的农户相比,他们更依赖于市场信息的获取。他们能否生存下去在于市场的开发,取决于信息获取的准确、快速,以及有效运用市场信息的能力。因此,研究和探索农村地区的新型经营主体如何有效运用信息化方式,是对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电脑知识与技术(过刊)》
2016年第4X期195-196,共2页
Computer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