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2005年9月16日裁定:香港女首富龚如心在与家翁王廷歆400亿港元遗产争夺案中胜诉。据悉,终审法院认证龚如心丈夫、已故香港富商王德辉在1990年3月所订立的遗嘱为其生前最后的遗嘱。根据终审法院提供的判词显示,该案判决结果的关键在于王德辉的管家、已故遗嘱的见证人谢炳炎的证供上。判词指出,由于至今未能证实王德辉在有关遗嘱上签名的真伪,因此谢炳炎表示亲眼看见王德辉在1990年签署有关遗嘱的书面声明具法律效力。王德辉在1960年立下遗嘱,把全部财产平分给父亲王廷歆和妻子龚如心。其后,又在1968年因怀疑龚如心有外遇而另立遗嘱,指所有财产由父亲继承。王德辉在1990年遭绑架后失踪。王廷歆于1987年向高等法院要求颁令王德辉在法律上死亡,以及确认遗嘱继承财产。两年后,高等法院正式颁布王德辉在法律上已死亡。但其后,龚如心出示一份声称是王德辉在1990年立下的遗嘱,内容指所有遗产由龚如心继承。龚如心与王廷歆之间的争产案长达8年,是香港历史上聆讯时间最长的民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