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组是进行同义词辨释的前提与基础。按照“一义相同”的同义词观构组 ,要解决标准、对象、识同这三个问题。构组的标准要达到四项 :系统性、多层次性、共用性、区别性。构组的对象及其选取原则是 :以文言书面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为主体 ,以单音节的单词为主 ,必须同词类、同词性 ,必须以文化义为重点 ,不同类的同义词有不同的识同方法。对理性意义相同而附加意义有别的异称词 ,可围绕异名别称 ,用“同一概念”和“同一对象”两种识同法。对理性意义有同中之异的一般同义词 ,可用“浑言通义”识同法。此外 ,对古汉语同义词来说 ,还可以而且必须结合文献训诂材料识同法 ,即利用“通同义”、互训、同训、文献训诂材料证其同 ;“古人替换使用”识同法 ,即考察古代文献中表现同一事物的同义词的使用情况以识其同。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2002年第1期219-224,共6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省社科规划课题<古汉语同义词辩考研究>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