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新《刑法》经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重新修订,于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刑法》第六章第五节第三百三十五条增加了'医疗事故罪',将医疗事故定为犯罪,明文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集医疗事故、刑事规范于一体,不仅为医疗事故处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也会对医疗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
出处
《中国卫生》
2002年第10期62-63,共2页
China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