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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筹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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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要求,从2005年起,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作如下调整: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出处 《大社会》 2016年第7期2-2,共1页 DA SHE HUI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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