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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 出台措施鼓励生态安葬 参与者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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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转变丧葬理念,推进生态安葬的发展,日前,潮州市出台《潮州市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对自愿参加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组织开展的生态安葬活动的本市户籍居民,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办法》指出,潮州民政部门每年负责组织1至2次骨灰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安葬活动。生态安葬活动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潮州市户籍居民。
作者 杨燕芳
出处 《大社会》 2017年第3期73-73,共1页 DA SHE HUI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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