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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入股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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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几乎是所有贪官的'座右铭'。在诸多以权谋私的官员中,郑州市上街区原公安局局长杨郑强堪称是一个用权的好手。何以见得?最有力的证据是他用手中的权力强行往企业里入股。听说做铝矾土业务的韩波生意红火,他便向韩波提出让自己的家人在韩波的企业里入股,条件是:股金30万元,半年收取本金和红利共60万元。尽管不巧赶上生意做赔了,无奈的韩波还得忍痛拿出股金和分红40万元给杨郑强,另外搭上一辆价值20万元的本田车。
作者 晓晨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0年第3期50-50,共1页
关键词 公权力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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