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钢城“土地王”“吸金”记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他在任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七年零三个月期间,通过直接要钱、'借'钱、要房子、要商铺等手段大肆'吸金',受贿达1700余万元人民币。算起来,平均每年受贿232万余元、每月受贿19万余元。2010年3月11日,法庭上,昔日神气十足的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低着头听审判长宣读刑事判决书。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海风死刑。
作者 周瑞平 陈磊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0年第6期46-48,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