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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刮蹭,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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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月前,佳木斯市民李大勇将新买的皇冠轿车停靠在一个收费停车场后,准备去附近的饭店和朋友吃饭。下车后,停车场收取了李大勇四元钱停车费并给了他一张收费票据。吃过饭,李大勇来到停车场准备驾车回家时突然发现爱车被刮受损,前车灯也被划坏了。车子停得好好的,怎么会这样?李大勇非常郁闷,于是来到停车场保安亭询问。保安说不清楚情况。李大勇心想,反正自己也为爱车买了全险,就别在这儿找气生了,随即打电话给保险公司。
作者 李诣司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0年第1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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