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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受党纪处分后,即使表现好也不能取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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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今年春节期间,我县一个局的局长兼党委书记与一名中学女教师在宾馆幽会时被局长夫人率人抓住,女教师被打成重伤。第二天,女教师的丈夫率领亲友到县委上访,社会影响恶劣。第三天,县委决定撤销该局长的党内外一切职务。7月底,县委书记调走。9月中旬,该人突然被任命为另一个局的党组书记、代局长。机关内有人认为这个做法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的解释是:该人'受处分后表现良好',原处分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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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1年第11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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