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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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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类种粮大户可获财政补贴为提升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水平,我省财政部门将以放大贷款额度、项目补助的方式,为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四类符合标准的种粮大户发放财政补贴,每户每年各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该补贴适用于在一个县域内实际种粮面积不低于1000亩且单块连片耕种面积不低于500亩的种粮大户。省财政厅将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对接,对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放大贷款额度。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3年第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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