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将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普遍调整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每月增加142元;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参保人员,每月增加11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5元,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费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3年第7期44-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