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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证事项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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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事人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1.遗嘱公证;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3.赠与公证;4.认领亲子公证;5.收养公证;6.解除收养公证;7.委托公证;8.声明书公证;9.生存公证;10.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作者 苏振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第5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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