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涉民新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省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按照最近出台的《新农合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试行)》,从9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管理,并推出'限治病种'制。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等30种常见病需在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急性阑尾炎等50种常见病需在县(市、区)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擅自越级转诊的将不予以报销。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高血压、偏头疼等30种常见病需在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第10期37-3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