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涉民新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省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异地证明等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决定取消三项有关证明。《通知》要求,今后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住建部门不再索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而是采取书面承诺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办理方式。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或异地户籍证明。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招投标时,住建部门不再索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9年第4期64-6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