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宝能系为何止步万科董事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股东合法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物权法》甚至将投资权益作为私有财产权加以确认和保护,但是,要享受正常股东权利、享受正当投资权益,首先应该是一个合法股东6月30日下午,万科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80.75%的有表决权股份、以及87.71%的A股参与投票。宝能未现场参会,但截至7月19日宝能系合计持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5.4%,这意味着宝能通过网络参与投票。
作者 熊锦秋
出处 《董事会》 2017年第8期16-17,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