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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不能单纯以价值创造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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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治理具有更深层次的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稳定社会秩序价值,不能以短期或单个公司的价值最大化为目的从公司起源的角度来看,公司被视为一个价值创造的组织,价值创造是公司生存之本和发展之源。所谓价值创造,即直接或间接实现公司价值的增值。而实现公司价值增值,就是要提高公司投资资本的回报率、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提升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等。在上市公司层面,公司的资本市场价值(市值)
作者 李剑
出处 《董事会》 2017年第9期55-55,共1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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