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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董事会决议不成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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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固然构成决议的无效,但决议的程序或表决方式的违法是需要区别对待的:因为决议可撤销的前提是决议存在,若是一个决议根本就未经召开董事会即以董事会的名义作出,那这种程序瑕疵的严重程度已经不能归纳到可撤销的救济范围,而是更为严重的'不存在'2016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
出处 《董事会》 2017年第Z1期60-63,共4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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