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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外派董事决策模式存在巨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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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资管控体系的大背景下,绝大多数国有股东已演变成外派董事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但凡需要子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均需事先征得股东单位的意见后,方可在董事会上投票或发表意见。尽管这种决策机制的形成有其合理性,但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确立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董事会应当独立运作的原则产生了一定冲突,导致这种模式存在巨大缺陷。
作者 骆琼琳
机构地区 申达股份
出处 《董事会》 2019年第4期25-26,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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