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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提升法制节目的舆论引导能力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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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5年,上海电视台创办我国第一个电视法制栏目《法律与道德》,电视法制节目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节目类型出现1。经过30年的发展,电视法制节目已经成为屏幕上的一个主要节目形态。就法制节目的表现形式来讲,目前活跃在屏幕上的主要有三类:一是以案说法类;二是庭审纪实类;三是演播室访谈类。本文主要就以案说法类节目为样本进行剖析。一、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法制节目和其他节目类型相比,其特殊的报道领域和报道题材能够增强节目的实用性、服务性。
作者 于雁红 林琳
机构地区 山西广播电视台
出处 《电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S1期10-13,共4页 TV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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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王仁忠.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问题与创新策略研究[D].浙江大学2008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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